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2020年农村一户一宅新政策是在此基础上实行的,还需要宅基地面积要符合当地的规定标准,并且农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子后是无法再申请到宅基地的。目前我国农村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及《土地管理法》第62条均有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2020年农村一户一宅新政策是在此基础上实行的,还需要宅基地面积要符合当地的规定标准,并且农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子后是无法再申请到宅基地的。目前我国农村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及《土地管理法》第62条均有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是从1986颁布实施的。一户一宅介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户一宅中认定一户是: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农村宅基地的分配实施“一户一宅”的原则,即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户不分大小,一般以公安户籍部门印发的户口本为准。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相关法律条例有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得超出当地政府规定的占地面积。对于“一户多宅”也做出了明确的处理办法,对“一户一宅”以外多占用宅基地,不给确权登记。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处理方法如下: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
“一户一宅”的违建是否需要强拆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讨论房屋违法的程度及历史因素等影响,进而综合判断是否需要强拆。如果房屋确实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比如严重影响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等,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会因为符合“一户一宅”就使房屋的违法建筑性质得以改变。但是即便是违法建筑也必须要由有权机关进行认定,且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强拆。同时,在被强拆之后,在符合“一户一宅”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村民可以重新申请新的宅基地修建住宅。
具体看情况的。如果村民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是其各处宅基地的面积总和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当地明文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的。那么这样的情形是合法的,可以认定为一宅并进行宅基地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