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房的补偿款及安置房,同居人当然无权分参与分配。
协议优先。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同居关系房产拆迁的赔偿方式如下:如果同居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他们可以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协商拆迁补偿的分配方式。可能需要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房产的价值、拆迁补偿的具体金额等因素。如果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只属于其中一方,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只会给予该方。另一方如果无法证明自己对房产有贡献或权益,可能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同居关系生的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由于同居关系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因此同居者并不是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是无权分割遗产的。但是,当事人立有遗嘱声明同居者可以继承其遗产的除外。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同居关系效力: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不予强制保护;2、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