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南汇恒律师事务所的李丹律师,根据您的描述,现回复如下: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进行一对一咨询
4、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关于拆迁安置房哪方面的合同呢,合同主体,订立合同的目的、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请进一步加以说明。
合同有没有效要看具体内容,内容不违法的话是可以的。
请说下具体遇到的法律困扰,要解决什么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