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小产权房。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1.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2.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流程可以分为两步: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安置房政策:一、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可知,拆迁安置房赠与之前要先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之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双方凭赠与合同、各自的身份证件、产权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即可。
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是过不了户的,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要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带着过户申办材料,如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到场填写申请书即可。
拆迁安置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情况如下: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2、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