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侵权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律依据

2024.04.28 侵权 12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报告编号:NO.202404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 18075

    精选解答
  • 26660531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程序
    华律网小编一、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二、工作程序 具体包括:计划编制和确定、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华律网小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以价费字496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
  •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 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办法
    华律网小编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市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促进企业贯彻执行产品技术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国
  • 江西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工作程序
    华律网小编一、办理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二、办理职责 依法实施对本省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并实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三、办理依据 《中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