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是确定拆迁安置补偿面积的法定证据,凡与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必须以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为准。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等。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房屋拆扦补偿可以按面积也可以按人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楼房拆迁面积的补偿以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权利人认为实际面积与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可以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房屋拆扦补偿可以按面积也可以按人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按照房屋价值进行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拆迁房屋是私房: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权证记载的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厂房部分承租部分自建的,承租部分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进行补偿,对自建部分的补偿包括:1、自建部分房屋的价值补偿;2、自建部分房屋内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自建部分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自建部分补偿给企业,承租部分补偿给出租方;2、对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进行补偿;3、对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