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报告编号:NO.202208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