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不属于法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有效。
车辆质押后质权人不可以转让。质权人对质押的车辆没有转让的权利,反而要对质押的车辆承担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
质押期限届满的,质押车辆可以办理过户。相反,质押期限未届满的,质押车辆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质押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车辆质押合同即为有效。
质押合同是否有效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备下列条件的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股权质押可以顺位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的,但了抵押是可以进行顺位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质押条款不可以取代质押合同。质押条款是质押合同中的内容,质押条款并不够全面,还需要签订全面具体的质押合同才可以。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汇票能够出质,以汇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般不可以,质押合同再次转让是无效的,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才能转让。并且不同质押物存在不同的特殊法律规定,即便质权人同意转让也要遵循相关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