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礼应返还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中明确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种情形

彩礼也就是聘礼。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网友提问: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处理彩礼纠纷?律师解答:一、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婚姻法》未作规定。

要求返还彩礼钱的具体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前述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关于要求返还彩礼钱的具体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

现在流行结婚收彩礼的,有些情况是可以收彩礼的,有些情况彩礼必须退还,那么不必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相信不少人会有疑问,别着急,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去了解了解吧。不必返还彩礼的情形结婚送彩礼对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