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彩礼并不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彩礼在性质上属于男方基于缔结婚姻的目的向女方自愿赠与的相关财物,一般由金银首饰与礼金组成,这也是一种民间的风俗习惯,婚姻法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明确规定,但并不包括彩礼。
1、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嫁妆的取得的时间而定。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双方确定夫妻关系之前的,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不是。一方婚前的个人的财产,无论结婚与否都是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给的彩礼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在时效性方面,婚前的财物收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礼的给付发生在双方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之前。婚前给的彩礼可以退,但有条件。
1、彩礼钱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彩礼钱一般是女方在婚前取得的,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2、《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是属于个人财产。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