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取得采矿权:采用竞争方式审批采矿权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新采矿权设置,采矿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采矿权:1、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地。
采矿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换人,并不意味着采矿权的转让。法人代表人,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些事项的授权。
属于。采矿权,又称“矿产使用权”,是指采矿企业或个人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采矿权不得买卖、出租,不得用作抵押。
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一)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二)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亏损或者停产的;(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可以转让的情形:(一)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等,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采矿权的使用费按矿区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不需要。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不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说,辞去法定代表人身份,不一定伴随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股东对自己的股权的合法处分,并不因为失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而强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和股权转让是各自独立,不一定且不必要同时出现。
采矿权的使用费按矿区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