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是什么
2022.12.06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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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①接受买方信贷的进口商所得
贷款仅限于向提供买方信贷国家的出口商或在该国注册的外国出口
公司进行支付,不得用于第三国。
②进口商利用买方信贷,仅限于进口资本货物,一般不能以贷款进口原料和消费品。
③提供买方信贷国家出口的资本货物限于本国制造的,若该项货物系由多国部件组装,本国部件应占50%以上。
④贷款只提供贸易合同金额的85%,船舶为80%,其余部分需支付现汇,贸易合同签订后,买方可先付5%的
定金,一般须付足15%或20%现汇后才能使用买方信贷。
⑤贷款均为分期偿还,一般规定半年还本付息一次。还款期限根据贷款协议的具体规定执行
⑥还款的期限对富国为5年,中等发达国家为8.5年,相对贫穷的为10年。
- 法律依据
- 《贷款通则》
- 第七条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自营贷款,系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特定贷款,系指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 第八条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 第九条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 第十条除委托贷款以外,贷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贷款人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贷款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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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此阶段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进口国的政治、经济情况;进口国**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特别是对进口货物管理、外汇管理、金融管理、外贸体制及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有关法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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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沈辉律师
2019.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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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原则如下:(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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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1、吸收原则;2、合并原则,我国刑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3、限制加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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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冀黎律师
2020.05.02
112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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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原则是由规定在刑法内的三大原则,以及一些其他原则构成。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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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原则是行政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依据行政法原理,行政合同的原则有:1、公开竞争原则,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公开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
孙政律师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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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的原则是: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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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