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残疾人康复训练活动包括:对肢体残疾成年人开展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康复训练,指导使用矫形器和训练器具。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社区康复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用品用具以及康复咨询、转介、信息等多种服务。
康复医学科室有专业的医疗人员和医疗设备,对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天然的优势。康复医学科室着重为病伤急性期患者和恢复早期的有关躯体或内脏器官功能障碍的患者,提供临床早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2016年8月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提出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康复服务方面,国家采取的扶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离婚一方是残疾人,不存在必须给付补偿的有关标准的规定,但有以下原则:基于保护弱者的原则出发,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每年都进行,并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活动主题。“全国助残日”是宣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载体,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影响日益深入人心,有效地培育了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提高了全民助残意识,也是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为了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减少和避免残疾发生,2017年国务院批准将每年的8月25日设定为“残疾预防日”。1992年10月16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并要求联合国成员国和有关组织开展持续有效的活动,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此外,“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眼日”等节日也与残疾人有关。
是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本市重残无业人员,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