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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劳务派遣纠纷迷局:从案例看劳动者权益如何捍卫

2026.09.14 劳动纠纷 4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一、危机浮现:劳务派遣纠纷的复杂困境 陆某某是一位有着七年多工龄的老派遣员工。2018年12月,他通过招聘入职,由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某物流公司工作。多年来,陆某某一直尽职尽责,工资也由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考核按月发放。2023年,陆某某被调整到某发展公司下设岗位,并补签协议明确工作岗位等不变。然而,2025年1月,某发展公司却突然以“中午时段擅自脱岗”为由,将陆某某退回某人力资源公司。随后,某人力资源公司单方面解除与陆某某的劳动合同,还扣发了他2024年12月绩效工资及2025年1月全部工资。陆某某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委托胡懿律师代理此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告知。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一个小区制定大家都要遵守的规则,得召集业主一起讨论,通过后还得让每个业主都知道。用人单位制定和修改和劳动者利益相关的制度,也得这么办,不能偷偷摸摸就定了。 案例关联说明:在陆某某这个案子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都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有合法有效的禁止性规章制度。用工单位提交的考核文件没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就像小区没经过业主讨论就定了新规则,肯定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处罚和退回陆某某的依据。合同里“未经书面同意擅自离岗即视为严重违纪”的格式条款,也没以合理方式向陆某某提示,这就像在小区公告栏里用很小很小的字写规则,业主根本看不清,所以这个条款的效力是存疑的。该规则如何支撑案例中当事人的抗辩/责任划分:它有力地支持了陆某某关于用工单位退回理由不合法的抗辩,使仲裁委能够认定用工单位依据这样的规章制度退回陆某某是不合理的,从而在责任划分上对陆某某更有利。 二、精准出击:胡懿律师的制胜策略 胡懿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本诉与反诉双重战场制定了系统辩护策略。律师精准锁定核心争议,即用工单位退回理由是否成立、派遣单位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从规章制度合法性维度来看,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均无法证明存在合法有效的禁止性规章制度,相关考核文件未履行民主程序,合同格式条款效力存疑。在管理惯例默示许可维度,胡懿律师通过比对沟通记录等证据,证明陆某某多年来形成的作息习惯得到了默认,用工单位事后以“脱岗”为由退回缺乏依据。而在退回与解除的程序合法性维度,用工单位退回不符合法定情形,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程序和实体均有瑕疵。 对于派遣单位的反诉请求,胡懿律师也进行了全力反驳。她指出“隐瞒出勤”是主观臆测,扣除工资缺乏法律依据,绩效工资返还无制度依据。在加班费与解除性质的辩护上,胡懿律师指出加班工资基数约定违法,派遣单位解除程序倒置,“一事三罚”显失公平。 三、完胜裁决:权益捍卫彰显法律正义 仲裁委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胡懿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在本诉中,仲裁委支持了陆某某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待岗期间工资等诉求,裁定某发展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某人力资源公司高达16万余元的反诉请求,全部予以驳回。胡懿律师成功帮助陆某某争取到了公平的经济补偿,破解了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操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经验之谈:劳务派遣维权的核心要点 通过这起案件,胡懿律师总结出劳务派遣争议案件的核心要点。用工单位不得在法定情形外退回劳动者,派遣单位也不能借“解除”规避辞退补偿责任。面对用人单位的高额反诉,要坚守“工资不得擅扣”的法律底线。“一事三罚”违反比例原则,构成权利滥用。劳动者在面对此类纠纷时,应重点关注规章制度合法性、管理惯例默示许可、退回与解除程序合规性、工资扣除法律依据这四个维度,系统地进行辩护,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劳务派遣纠纷的复杂浪潮中,胡懿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劳动者权益的坚定维护,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帮助。相信在她的专业支持下,更多劳动者能够在劳动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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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懿律师
胡懿律师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南通
综评5.0 帮助89人获好评数2次

“口碑律师”

擅长:

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工程建筑、经济犯罪、刑事辩护

亮点:

获得“优秀公益律师”等荣誉。

律师简介 胡懿律师,联系电话:18751327677,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胡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隆安总所成立于1992年,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在全国35个城市设有办公机构,执业律师2100余人,在ALB、CHAMBERS、商法等国际榜单中均名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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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懿

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

胡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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