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假工资发放时间有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按时发放,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单位收到后按工资发放周期惯例及时发放;未参加的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按正常工资周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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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发放时间无全国统一法律规定,一般按单位工资发放周期来。有的产假开始第一个工资日发,有的产假结束结算,单位必须依法支付,不按时发可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

产假工资发放时间与产假起始和时长相关。产前休假从开始休假之日起算工资,产后顺产按规定天数(各地不同)从分娩日起算,难产或多胞胎产假延长的也按延长时长发放工资,单位要依规按时足额发放。

深圳产假天数正常为98天,奖励假80天。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分两种情况,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单位违规不付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