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经营活动和生活操作中,很多人存在着一些认知误区,认为一些行为很普通、正常,却不知其中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可能引发纠纷,面临刑事指控。以下是几个大众常见的高频误区。
其一,部分人认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促成交易给予对方一些回扣是常见的商业手段,没什么大不了。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可能涉嫌商业贿赂犯罪,如果情节严重,会面临刑事处罚。其二,一些人觉得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一些言论,只要不指名道姓就不会有问题。然而,若言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隐私权等,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三,还有人认为在借用他人资质进行经营时,只要双方私下有协议就可以高枕无忧。但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可能导致合作协议无效,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其四,有人觉得在签订合同后,如果自己不想履行,支付一点违约金就可以了事。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仅仅是支付违约金这么简单,还可能面临继续履行合同等法律后果。
接下来,我们看看一个真实案例。在某地区,熊某(再审申请人)与卢某系夫妻,卢某是某村民小组(被申请人)的原成员。上世纪八十年代,卢某之父卢某甲作为户主承包了该村民小组的土地。卢某甲去世后,卢某与其兄卢某乙各继承了50%的承包地。1997年,卢某与熊某
结婚,婚后熊某将
户口迁入某村民小组,两人育有熊某甲、熊某乙,两子女出生后也落户该组。可以看出,熊某一家参与了该村民小组的人口组成,在一定程度上与该组织的生产生活有紧密联系。
2015年,该村民小组的土地被征收,某居委会拨付了征收款。从2018年至2022年,该村民小组三次制定分配方案,向卢某乙一家(含儿媳、孙子女等)全额分配了征收款,却以熊某为入赘婿、熊某甲与熊某乙为外嫁女子女为由,将熊某一家三口排除在外。熊某一家三口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这成为了案件的起因。
面对这种不公的待遇,熊某一家三口选择诉至
法院,要求支付
征收补偿款5.9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求,但二审法院却以三人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具成员资格为由改判驳回。这一突发变故让熊某一家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原本胜诉的希望再次变得渺茫。
不过,熊某一家并未放弃,他们决定申请再审。此时,李舟剑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李律师的核心辩护思路围绕着“家庭承包经营实质”与“村民自治边界”展开。他抓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中保障男女平等、保障村民合法财产权益的原则。
在关键辩护细节上,李律师通过详实的
户籍、生活轨迹及同组其他村民分配对比证据进行有力论证。他指出,虽然熊某一家三口未单独取得承包地,但卢某继承的土地实际由卢某与熊某一家共同承包经营,且三人户口均在该组,长期在此生产生活,与某村民小组存在事实上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具备成员身份。同时,他深刻揭露了被申请人分配方案中隐含的性别歧视与双重标准,某村民小组向非原承包户的卢某乙家属发放补偿款,却剥夺同等情形的卢某家庭权益,明显违反男女平等原则。村民自治决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能简单以村民自治为由剥夺村民基本财产权利。
最终,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李律师的辩护观点合理合法。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某村民小组需向熊某一家三口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5.9万余元,
诉讼费由某村民小组承担。从二审的败诉到再审的胜诉,这巨大的反差凸显了专业辩护的核心价值。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在面对法律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李舟剑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自2019年开始执业,现任
湖南楚昭
律师事务所的律所负责人、律师主任。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李律师的核心擅长执业领域广泛。在再审、申诉、检察监督方面,他专注于省高院再审、最高法巡回法庭、检察院抗诉等业务,涉及民商事、行政案件。对于一二审败诉、再审被驳回的案子有深入的研究,团队专门抠
民事诉讼法法定再审事由,不写情绪化申冤文书,侧重程序瑕疵、证据问题、法律适用错误,客观评估案件翻盘可能性,没有空间的不接案忽悠当事人。在刑事辩护领域,他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取保、不批捕、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尤其擅长处理职务/经济犯罪案件。此外,他还擅长行政诉讼和民商事疑难案件。
对于有经营纠纷、刑事风险担忧、已立案/拘留/起诉的企业主及个人来说,如果您正面临着法律方面的困扰,不妨到湖南楚昭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四方社区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金座22楼2201-2205,该律所服务地域广泛。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相信在这里,您能得到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舟剑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910120648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