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律师承办刑事类案件始终坚持“前置风险排查、核心诉求优先”的办案逻辑,不会在接受委托后直接照搬类案模板提交辩护意见,而是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完整还原事件全过程,核对公安阶段的全部在案证据,在事实基础上搭建辩护框架。同时作为
湖州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常年参与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处理案件时始终兼顾当事人的实际经济情况与现实诉求,不会为了辩护附加不必要的程序成本。
2022年12月,C某驾驶机动车与一名非机动车驾驶员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以
交通肇事罪对C某刑事立案。因该
罪名一旦认定,C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驾照的
行政处罚,原本以货运驾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C某,既恐惧承担实刑责任,更担忧后续丧失谋生能力,在案件刚进入司法程序阶段便委托陈浩律师介入。
接手案件后,陈浩律师第一步便前往看守所会见C某,核对事发时的车速、路口信号灯状态、碰撞发生位置、事发后是否立即拨打急救与报警电话等细节,随后调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场监控录像、车辆性能检测报告等全部侦查卷宗材料。该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三个层面:一是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准确,交警初步判定C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但是否存在非机动车方违规横穿马路的情节未完全核实;二是C某事发后主动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配合调查的行为,是否符合自首的法定认定条件;三是C某家属已筹措资金向被害人家属赔付、取得书面谅解的情况下,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标准。
当时团队内部针对辩护方案有两种讨论方向:一种是坚持在审判阶段提交罪轻辩护意见,争取法院从轻判处缓刑;另一种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即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争取在检察环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一种方案的优势是程序推进路径成熟,缓刑结果的确定性较强,但弊端是即使判处缓刑,犯罪记录会伴随当事人终身,且交管部门仍会按照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作出吊销驾照、十年禁驾的行政处罚,无法匹配C某需要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核心诉求;后一种方案的优势是若能取得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将不会进入法院审判环节,结合湖州市本地交管部门的实操规则,相对不起诉的情况下不会触发十年禁驾的顶格行政处罚,但该方案的难点在于需要在审查起诉的有限期限内,完整梳理全部从轻、减轻情节,形成逻辑严密的辩护意见,说服检察官认可无追诉必要,沟通成本与举证要求更高。
陈浩律师最终选择第二种辩护路径,一方面是结合C某的现实谋生需求,起诉到法院即使拿到缓刑结果,对当事人后续生活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另一方面是该案的证据基础完全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C某事发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事发经过,构成自首;事发后C某及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足额支付了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书面谅解,不存在矛盾激化的风险;事故发生在城市普通通行路口,C某不存在酒驾、毒驾、严重超速等从重处罚情节。在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当天,陈浩律师便将整理好的全部证据材料、不起诉辩护意见提交给承办检察官,逐项对照
刑事诉讼法中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说明C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全额赔付、取得谅解等多项从轻情节,没有追诉的必要。最终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C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案件在检察阶段办结,被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返还给了C某。
普通人遇到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首先要注意三个关键节点:第一是事发后不要逃离现场,第一时间拨打急救与报警电话,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配合完成全部调查流程,这些行为都会成为后续从轻处理的重要依据;第二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若对责任划分比例有异议,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避免责任认定偏差影响后续刑事处理结果;第三是在自身责任范围内积极与被害人家属协商赔偿,达成书面谅解,这是刑事案件中重要的酌定从轻情节。遇到这类涉及人身自由与现实生计的纠纷,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能在案件早期梳理核心诉求,匹配最适配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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