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提出质疑,有争议的,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政府采购合同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等情形的,是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不影响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但需要转让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并且在合同撤销权期限内。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签订合同时如果一方在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另一种是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还有就是受第三人欺诈、胁迫等手段签下的合同都是可以撤销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完善,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让我们不知所措并且十分烦恼。那么到底该如何有效地解决问题,让我们没有后顾之忧。小编今天就带大家来看一下“合同履行完发现是重大误解可以撤销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