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
存单质押担保公司可以做。一、存单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可以出质处分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存单质押借款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如果借款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的话,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1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1、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贷款书面申请;2、银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3、调查通后,进行贷款审批,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5、银行放款。
存单质押贷款的流程:1、借款人持相关贷款资料,前往存款行提出存单质押贷款书面申请;2、银行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经过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3、调查通后,进行贷款审批,确定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5、银行放款。
存单质押需要向该存单的银行进行登记。1、存单本身瑕疵及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或核押。由于存单本身的性质,其兑付方式与丧失补救措施具有不同于票据及其他权利凭证的特性,因此,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实合法但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或核押而使质押流于虚空。2、存单质押合同中未能约定逾期处置条款的风险。质权人虽占有质物,但不能直接向第三债务人行使质权,而应首先向出质人主张权利,协议以质物折价,如协议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质权的实现问题。3、涉嫌洗钱等犯罪的非法存款引发的风险。如果质押的存款属于洗钱犯罪,会被依法没收,贷款银行的利益将受到巨大损失。
1、借款人准备好相关资料,填写借款申请表,向银行提出贷款书面申请;2、贷款行初审通过,将开户证实书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委托书一并提交给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和确认书。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目前在我国,大额存单质押贷款可以转让。所谓大额存单就是指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发行的一种大额存款凭证。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大额存单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期限不低于7天,投资门槛高,金额为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