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家庭户的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理。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办。以下产权人、挂靠户户主需持身份证同时到场办理:在亲友房产立户的,房屋产权人应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如果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户口亲属投靠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区别。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二婚孩子户口迁移条件:二婚当事人的配偶及当地的集体都同意接收二婚当事人的户口。首先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户籍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口,并填写孩子随迁单。其次,要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
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结婚迁户口的具体流程如下: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等。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到迁往派出所进行办理,派出所会给你一张受理回执,审核材料一般会一个星期以后才能审核完成,异地的时间较长。一个星期以后拿着回执去派出所领取自己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