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收养有哪些办理法律政策
2022.01.06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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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成办函〔2017〕48号)要求(以下简称《清单》),保留了
收养登记需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的事项。为确保《清单》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单》确定民政部门只保留“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无子女、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自2017年5月1日起,原规定的要求村(社区)出具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证明改为由本人提交婚姻登记证书,不得再要求村(社区)出具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 法律依据
-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成办函〔2017〕48号)要求(以下简称《清单》),保留了收养登记需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的事项。为确保《清单》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单》确定民政部门只保留“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无子女、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自2017年5月1日起,原规定的要求村(社区)出具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证明改为由本人提交婚姻登记证书,不得再要求村(社区)出具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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