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2、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3、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首先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其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为: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登记卡》、土籍调查表等。
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取消前置条件审核,夫妻(含再婚夫妻)凭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记,并提供7X24小时网上自主登记。生育服务登记可以在生育前,也可以在生育后。
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携带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等资料。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条件:在成都市有合法居所证明,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有稳定就业证明或投资经商证明。办理居住证流程: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出具契税完税证明或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办证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证人1张1寸白底彩照。
跨省办理结婚证方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1、可以通过邮政代办,客服热线11185;通过12580热线代办;通过公安交警信息网办理等方式处理交通违章扣分;2、网上办理不支持交警现场处理的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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