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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驾驶证毁坏换证办理条件和政策规定

2021.10.17 交通事故 121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办理条件:
1、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不能办理;
2、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政策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参考来源:http://app.mps.gov.cn/gdnps/content.jsp?id=5382200。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参考来源:http://app.mps.gov.cn/gdnps/content.jsp?id=5382200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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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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