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办理费用:9元/对。办理条件: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流程:本人持相关手续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提出书面申请,便民服务室初审后到县残联指定医院进行残情鉴定。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办理费用:普通护照120元/本,加注20元/件。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办理流程: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资料:1、提交结婚证档案。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办理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2、周末并未开通登记窗口,在特殊节假日会安排开放;3、成都各区县登记处时间存在相应调整,时间仅供参考。
政策规定:《居住证暂行条例》。《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办理费用:首次办理不收费。重新申领居住证按20元/证收取工本费。线上查询: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https://rkb.chengdu.gov.cn。
办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带以下资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政策规定:《成都市一孩生育登记方法和程序》(2023年开始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理费用:不收费。电话查询:咨询电话: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