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办事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