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如何规定的办理费用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如何规定的办理费用

2021.10.17 交通事故 94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5/static/helpMain/help-qa-fun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5/static/helpMain/help-qa-fun2.html 《机动车登记规定》 参考来源:https://static.122.gov.cn/V1.15.5/static/helpMain/help-qa-fun5.html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怎样的费用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办事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秦江华律师 2019.11.26 998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秦江华律师 2019.11.27 1023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什么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办事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秦江华律师 2020.10.02 0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如何的办理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属于被盗抢期间颜色被改变的,还应提供相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原件。

    李键键律师 2020.10.01 0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办理流程是如何的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各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第二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三步:缴费;第四步:领取牌证。

    秦江华律师 2020.10.01 0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办理费用和办理资料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办事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2019.11.21 1096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办理费用和办理流程

    办理费用: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办事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秦江华律师 2019.11.26 1141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是如何规定的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各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查验车辆;第二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三步:缴费;第四步:领取牌证。

    秦江华律师 2020.10.02 0人看过
  • 成都机动车颜色变更登记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元琛辉律师 2019.11.21 1192人看过

秦江华

北京市金台(廊坊)律师事务所

秦江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53856

    精选解答
  • 6371918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