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考察费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2018.11.12
劳动纠纷
1834人浏览举报
解析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补助支出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自定标准的应将企业董事会决议和内部控制文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出差过程中的招待客户餐费支出一般界定为业务招待费,不得以差旅费名义扣除。
2、差旅费中的员工补贴。
大部分省份以补贴方式税前扣除。
个别省份餐费发票报销形式。
但要把握合理的补贴标准。会要求企业提供内部差旅费制度来支持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
3、住宿费、行程费用凭合法有效凭证报销。
- 法律依据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法所称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据此,在税前扣除时,为客户报销的一些等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应在税法规定的比例内在税前扣除。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报告编号:NO.201811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