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

2022.08.16 婚姻家庭 288人浏览举报
解析
财产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报告编号:NO.202208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云海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刘云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589

    精选解答
  • 236068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就对此整理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
    关于财产继承及其他相关继承纷争所涉及到的诉讼时效问题,我国法律有着明确且严谨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此类纠纷的诉讼实效被设定为三年。该期限从受害者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有哪些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法律规定如下:若当事人对继承顺位有纠纷的,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关于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诉讼的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财产继承如何规定
    财产继承的规定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关于财产继承如何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财产继承诉讼取费标准
    财产继承诉讼取费即案件受理费,按标的额大小分段累计交纳,不同区间收费比例不同。还给出50万元标的额的收费示例。若适用简易程序等,受理费减半,财产案件还可能有申请费等其他费用。
  • 死者死亡后财产继承纠纷
    死者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遗产归属;未留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想要获得针对性帮助可通过专问进一步咨询袁律师。
  • 房产和财产继承诉讼问题
    您好,具体需要起诉还是应诉?
  • 财产继承诉讼费怎么收?
    你好,你说的案情太简单,无法给你提供法律意见,可以详细给我说说。
  • 财产继承诉讼书怎样写
    委托律师起草,具体情况可以与本人详细了解,会根据您的情况给出专业法律意见。
  • 被收养的孩子的财产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F》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F》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F》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F》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继承F》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