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和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需要以下的材料:双方当事人的一个身份证件,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的证明,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所约定财产的权利凭证和相关的凭证。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这些:(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这些:(一)个人的身份证明;(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要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三)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
(一)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三方的身份证明。证明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地等。证明的物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单位证明等。(二)收养人的经济状况证明,包括经济收人情况、经济来源和住房情况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财产分割公证需要材料有:(一)身份证;(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