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可以转移。但船舶抵押权的转移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才能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船舶抵押权设定后,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被抵押船舶转让给他人。
船舶抵押权随债权转移。这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八条里有明确规定,抵押权人将被抵押船舶所担保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他人的,抵押权随之转移。
船舶的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实现。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权需要登记。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
船舶抵押权的主体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登记,包括下列主要项目: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
船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以下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2、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3、交通运输工具。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作为担保被抵押的,在解除抵押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但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可以进行买卖。船舶在进行抵押时,船舶抵押权应该在当地的海事部门进行登记,在登记时,我们需要准备齐全申请材料,并且必须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在对船舶进行拍卖或者船舶灭失得到的保险赔偿,抵押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同一船舶可以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其顺序以登记的先后为准。
船舶相较于一般动产和不动产,其抵押权的变动在公示方式有所不同。相关规定为《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