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然,男,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
刑法学研究生学历。他是
河北世纪方舟
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青工委主任,同时也是一名二级律师,荣获河北省优秀青年律师的称号。其执业账号虽未提及,但他在
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成就,早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刘浩然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与代理,涵盖了
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办理刑事案件150余件,众多案件都取得了无罪、罪轻的辩护效果。
无罪辩护:彰显专业实力
刘浩然律师成功办理了7件无罪案件。比如代理杨某(化名)涉嫌
盗窃罪一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代理李某红(化名)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代理吕某某(化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张某某(化名)
诈骗罪、夏某(化名)涉嫌诈骗罪、牛某(化名)涉嫌
危险驾驶罪等案件,检察院均作出不起诉决定;代理朱某允(化名)涉嫌
寻衅滋事罪一案,
法院判令免予刑事处罚。其中,牛某(化名)涉嫌危险驾驶案、夏某(化名)涉嫌诈骗案还成功入围2024年度第十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以夏某(化名)涉嫌诈骗案为例,2019年2月起,申某文等人设立多家
公司,在电视台投放虚假降糖药广告,诈骗各地中老年人2亿余元。夏某(化名)2022年2至5月入职,仅从事底层电话营销,个人获利7300元。2023年夏某(化名)主动投案
自首,如实供述罪行,还劝说两名同案人员自首,构成立功,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2024年4月该案移送
江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刘浩然律师梳理出两大争议焦点:一是底层低参与、少获利是否属于情节轻微;二是自首、立功、从犯、退赃悔罪等情节叠加能否不起诉。依据刑法从犯条款及刑诉法不起诉规定,刘律师认为夏某(化名)入职时间短、层级最低、主观恶性小,多重从宽情节叠加,属于犯罪轻微无需处刑。他提交证据并多次与检察院沟通,最终检察院对夏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
罪轻辩护:维护当事人权益
除了无罪辩护,刘浩然律师在罪轻有效辩护方面也成绩斐然。他办理的罪轻案件达25件。例如代理刘某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
罪名案,当事人一审判处
有期徒刑20年,二审发回重审;代理伍某强(化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代理郝某波(化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当事人一审判处4年有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
在代理王某柱(化名)非法买卖枪支案中,刘律师成功变更罪名为非法持有枪支,判处
缓刑;代理邸某乐(化名)强奸案,成功变更罪名为强制猥亵,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还有代理李某成(化名)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王某朋(化名)寻衅滋事罪、李某涛(化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张某川(化名)
故意伤害罪、李某(化名)诈骗案等,法院均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被判处缓刑;代理徐某龙(化名)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案,一审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二审改判缓刑。
刘浩然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执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凭借精湛的法律技能和执着的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无论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他都能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刘浩然律师将继续在刑事辩护领域发光发热,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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