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机构,实力保障
任飞翔律师执业于
山东飞宇
律师事务所。该律所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和良好的执业氛围,为任律师开展各类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后盾。自2013年进入律师行业以来,任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现为律所主任,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项行业职务,还是多家媒体栏目特邀嘉宾。这些荣誉和身份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彰显了他在法律界的影响力。
二、多领域专长,一师多能
任飞翔律师专注
刑事辩护,主攻
经济犯罪、
网络犯罪、性侵、
盗窃、诈骗、涉税类案件,尤其擅长处理
共同犯罪、漏罪、发回重审、管辖权争议等疑难案件。无论是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还是涉及网络犯罪的新型案件,他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在经济犯罪领域,他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有着深入的研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在网络犯罪方面,他紧跟时代步伐,熟悉网络犯罪的特点和趋势,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三、执业理念,客户至上
任律师始终秉持着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因此在办案过程中,他会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深入了解案件的细节,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的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感受到安心和信任。
四、庭审经验,决胜法庭
在庭审中,任律师表现出了卓越的辩论能力和应变能力。他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迅速抓住关键问题,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进行辩护。他的庭审风格沉稳、自信,能够有效地说服法官和陪审团。在面对
公诉机关的指控时,他毫不畏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的庭审经验丰富,多次通过区分主从犯、挖掘从宽情节、调整辩护策略,实现
减刑、改判、适用
缓刑等良好结果。
典型案例:大额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本所任飞翔律师接受当事人赵某某委托,担任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一审辩护人。这是一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人员链条复杂、跨区域协作的重大涉税刑事犯罪案件。案件历经一审判决、上级
法院发回重审,审理周期长、证据体量庞大、法律争议点多。
多名涉案人员事前合谋,以注册、收购空壳企业为载体,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物流流转的前提下,开展“过票”业务,无实际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赵某某在整个链条中主要起到居间联络、传递资料、对接各方的作用。案发后经核查,全案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百份,涉案金额、税额均达到法律规定数额巨大标准,部分发票已被受票企业用于税款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
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均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犯罪数额巨大。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重审阶段诉讼活动,围绕
罪名定性、主观故意、犯罪地位、证据瑕疵、量刑情节等多维度开展辩护工作。
在辩护过程中,任律师提出了一系列有力的辩护意见。在案件事实与证据层面,指出多名关键联络人、实际操盘人员尚未到案,现有证据存在多处矛盾与疑点,部分事实认定缺乏完整证据支撑;当事人主观上并非积极追求虚开犯罪结果,对全案整体运作模式、全部涉案交易知晓有限。在罪名定性方面,提出当事人的行为特征更符合非法购买/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模式,与典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存在本质区别。在共同犯罪地位辩护中,结合当事人具体行为、参与程度、获利比例、工作内容综合分析,认为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当认定为从犯。在量刑情节综合辩护方面,强调当事人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始终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身参与的全部事实,构成坦白,案发后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愿意配合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挽回危害后果。
最终,法院采纳多项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为从犯并予以大幅减轻处罚。赵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
有期徒刑四年,并处
罚金。
任飞翔律师,执业证号13703201610614199,服务地区为山东-
淄博,联系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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