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荣誉之光,闪耀法律征程
刘飘律师在法律道路上不断进取,收获了诸多荣誉。在
辽阳市首届刑事辩论大赛中,她凭借出色的辩论技巧和深厚的法律功底,荣获优秀辩手奖。这一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更是她在法律领域不断钻研、勇于挑战的证明。它激励着刘飘律师继续在法律的海洋中探索,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多元职务,担当社会责任
刘飘律师身兼数职,在不同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她是辽阳市广播电台《法治时空》节目特邀嘉宾律师,通过电波向广大听众普及
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敬畏法律。作为辽阳市人民监督员,她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参与司法监督工作,确保司法活动的公平正义。担任辽阳市第七中学法治辅导员,她走进校园,为学生们开展法治
教育讲座,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她还是辽阳律协刑事委员会委员、
辽宁海之纳律所专职律师、
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在律所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带领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成功案例,彰显专业实力
(一)案件主题
在因日常纠纷引发的
故意伤害案中,刘飘律师通过有效辩护推动
刑事和解,促使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为在校大学生消除刑事犯罪记录,避免留下案底。
(二)案情简介
本案的被不起诉人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公共场所因排队顺序问题与被害人夫妇发生争执。双方在争执过程中互相推搡拉扯,被不起诉人踢踹被害人腹部,导致被害人后仰倒地后腰部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不起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
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随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旦被提起
公诉并判处刑罚,该大学生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会留下犯罪记录,这将对他的学业、未来就业及人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三)代理思路
1.及时介入,稳定局面:刘飘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抚其情绪,详细了解案发全过程,明确案件细节与争议焦点,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向当事人充分解释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对在校学生学业和未来的影响,确定不起诉辩护的核心目标。
2.推动和解,搭建桥梁:被害人的谅解是争取不起诉的关键。刘飘律师主动与被害人及家属沟通,代表当事人表达歉意,积极协商赔偿事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次性向被害人支付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出具的书面刑事谅解书,为检察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提供了重要依据。
3.深挖情节,构建逻辑:刘飘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主观恶性较小,本案是日常琐事引发的偶发冲突,当事人无预谋、无报复意图,主观上不具有积极追求伤害结果的故意;情节显著轻微,冲突是在双方互相推搡拉扯过程中发生,伤害行为具有突发性,并非当事人主动攻击;法定从轻情节,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低,当事人是在校大学生,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情节轻微,已通过赔偿、谅解修复社会关系,无再犯风险,不起诉更符合教育挽救的司法理念。
4.提交意见,推动决定:刘飘律师结合《
刑法》第三十七条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酌定不起诉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证本案符合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建议检察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处理。
(四)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全部案件材料,采纳了刘飘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虽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该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会留下犯罪记录,顺利保住了学籍,也为其后续升学、就业消除了重大障碍。
(五)律师点评
1.核心价值: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轻伤害案件”不起诉成功案例,也是针对在校学生这类特殊主体开展的有效辩护。酌定不起诉的决定,既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关键启示:刑事和解是轻伤害案件的重要突破口,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理乃至不起诉的核心环节,律师的沟通协调能力直接影响和解的成功率;精准的辩护意见是打动检察机关的关键,不起诉辩护需要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系统论证当事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以及不起诉的必要性;及时介入对在校学生案件尤为重要,律师越早介入案件,越能及时推动和解、开展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优处理结果。
刘飘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刘飘律师的帮助,她将以专业的态度和真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刘飘律师执业于辽宁海之纳
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辽宁省辽阳市,联系地址是辽宁省辽阳市
白塔区青年大街38号。她将用法律的力量,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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