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余载深耕,铸就专业底蕴
张新强律师踏入法律领域已逾三十载。他的法律之路始于1991年,在
吉林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打下坚实基础。毕业后,他进入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
公诉人,这八年里,他严谨审查每一个案件,全程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重要环节,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与公正。在此期间,他还坚持深造,于1995-1999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将理论与公诉实务完美结合,大大提升了案件办理与法律思辨能力。
1999年,张新强律师调任通化市自然资源局,担任法规监察科科长兼公职律师长达二十余年。在这期间,他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与执法监察,统筹土地、矿产监管、权属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他规范执法流程,妥善化解了无数纠纷与行政争议,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经验。如今,凭借三十余年的实务积淀,他担任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国有企业、大型
公司、规上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企业合规经营提供着专业的法律支持。
多领域专长,精准解决法律难题
张新强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土地纠纷(土地征收安置补偿、
拆迁补偿、
宅基地、土地承包)、
不动产登记纠纷,还是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纠纷,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提供精准的解决方案。
在土地纠纷领域,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拆迁补偿等问题往往涉及众多利益方和复杂的法律规定。张律师凭借对土地相关
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多年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例如在不动产登记纠纷中,他能理清产权关系,帮助当事人解决产权不明、登记错误等问题。对于刑事案件,他在担任公诉人期间积累的丰富经验,使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证据和法律适用,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在行政案件和民商事纠纷中,他也能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案例见证,实力值得信赖
案例一: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2016年,徐某与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订协议,约定征收经办中心为徐某安置车库,但逾期交付且车库面积与约定不符。徐某认为协议手写条款无效,应支付各项补偿费用等,诉至一审
法院,一审判决继续履行协议,徐某不服上诉。张新强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及第三人的代理人,全面梳理协议内容、
征收补偿方案等证据,提出系统代理意见。从协议效力、面积认定、超面积价款、补偿费用、程序与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有力论证。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某甲与某控股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某建筑装饰公司与某控股公司签订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结算后被告陆续付款。建筑
公司注销后,原告以注销时遗漏债权为由起诉。张新强律师作为某控股公司的代理人,从诉讼时效、事实证据、优先受偿权等方面提出核心抗辩意见。庭审中,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三: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某建材公司实际经营者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且有犯罪前科。案发后,涉案土地已获批复同意转为建设用地,某甲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张新强律师作为辩护律师,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包括
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救、悔罪表现、身体状况等。法院充分采纳了张律师的合理辩护意见,推动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调整后建议,判处某甲
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并处
罚金。
这些成功案例充分展示了张新强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出最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携手张律师,开启法治新征程
张新强律师秉持“法治信仰、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理念,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他以专业严谨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吉林省通化市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前往通化市
东昌区大禹城邦吉天行
律师事务所,与张新强律师取得联系。他将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您排忧解难,守护您的合法权益,助力您在法治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在法律的世界里,张新强律师就像一座坚实的灯塔,为您照亮前行的道路,让您在面对法律难题时不再迷茫。选择张新强律师,就是选择专业、选择放心、选择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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