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领域经验,铸就专业“多面手”
张新强律师的法律生涯犹如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涵盖了刑事
公诉、自然资源法治、行政及企业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他毕业于
吉林省司法学校法律专业,后又深造于吉林大学法律专业,扎实的专业基础为他的法律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早年,张新强律师在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担任公诉人长达八年。在此期间,他坚守司法公正,严谨审查每一个案件,全程参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法庭公诉等重要环节,成功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之后,他调任通化市自然资源局,担任法规监察科科长兼公职律师二十余年。在这二十多年里,他全面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的法治建设与执法监察工作,统筹土地、矿产监管、权属调处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务,规范执法流程,妥善化解了众多纠纷与行政争议,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法与自然资源法治经验。
如今,凭借三十余年的实务积淀,张新强律师担任多个市、县、区行政机关及多家国有企业、大型
公司、规上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其他律师相比,张新强律师的多领域经验使他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业素养,守护公平正义
张新强律师始终秉持“法治信仰、专业履职、诚信尽责”的理念,以专业素养守护公平正义、防范法律风险。在处理案件时,他总是深入研究案件细节,运用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制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在徐某诉某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某房地产公司行政协议纠纷案(二审)中,张新强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及第三人的代理人,全面梳理行政协议内容、
征收补偿方案、行业规范与全案证据,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提出了系统的代理意见。从协议效力、面积认定、超面积价款、补偿费用、程序与主体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证。最终,二审
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意见,逐一驳回了上诉人的各项上诉理由,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张新强律师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成功案例,彰显卓越实力
除了上述案例,张新强律师还办理了许多其他成功的案件。在某甲与某控股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中,他作为被告某控股公司的代理人,精准提出核心抗辩意见。从诉讼时效、事实证据、优先受偿权等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辩护。庭审中,法院完全采纳了他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及事实证据质证意见,认定原告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甲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审)中,张新强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出多项关键辩护意见。他明确某甲构成
自首,指出其自愿认罪认罚,说明某甲案发后积极推动涉案土地补办审批手续、已足额缴纳
罚金,具有真实悔罪表现,还结合某甲身患重病等特殊情况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充分采纳了他提出的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救、悔罪表现、身体状况等全部合理辩护意见,推动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法院采纳调整后建议,判处被告人某甲
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这些成功案例不仅彰显了张新强律师的卓越实力,也让客户对他充满了信任和赞誉。
坚守初心,共筑法治未来
三十余载的法律生涯,张新强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初心、恪守职业操守。他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始终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如果您在土地纠纷、
不动产登记纠纷、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商事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张新强律师将凭借他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您可以前往通化市
东昌区大禹城邦吉天行
律师事务所,与张新强律师面对面交流,他将竭诚为您排忧解难。
张新强律师,吉林吉天行(通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2205201910153101,服务地区为吉林省通化市。让我们携手张新强律师,在法律的道路上共筑法治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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