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刚律师毕业于
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深厚的法律素养。2006年,他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自此踏上了法律征程。至今,他已在法律领域深耕9年,办理过上百起
合同纠纷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和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这9年的执业生涯中,杨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为执业宗旨,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
案例一:开发商“错签合同”,杨律师助购房者追回房款利息损失
2020年7月,李某、任某夫妇与
徐州某置业有限
公司签订《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支付了首付款和专项
维修基金。然而,在签订正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公司工作人员误将另一幢楼的合同文本用于该户签约,发现错误后拒绝盖章并销毁合同文本,导致合同未能成立。此后,开发公司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履行原认购协议,也拒绝赔偿任何损失。
杨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调取购房款发票、维修基金缴纳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开发公司实际收取了款项,且因自身过错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订。同时,他多层次设计诉讼请求,重点论证开发公司的过错责任,合理控制诉讼风险。
最终,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合同未成立,但原告按认购协议将首付款汇至被告账户,该款项被长期占用,依据公平原则,被告应当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杨律师成功为客户争取到近半年的资金占用利息,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借款纠纷二审逆转,杨律师精准还原事实减轻当事人负担
张女士起诉要求周先生偿还5万元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认为周先生向许先生还款“履行义务不当”,4万元不能冲抵本案借款,遂判决周先生偿还张女士借款本金45000元及利息。周先生不服,委托杨律师提起上诉。
杨律师仔细梳理案件时间线和当事人关系,发现一审判决存在关键事实认定错误。他在二审中提交了双方的
结婚登记信息和
离婚协议,证明涉案借款发生在张女士与许先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同时,他主张周先生向许先生还款应视为对夫妻共同债权的有效清偿,精确计算应还余额。
二审法院采纳了杨律师的核心观点,逐笔计算冲抵后,周先生仅需再偿还张女士10733.73元及相应利息。杨律师通过精准事实还原和法律定性实现逆转,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杨志刚
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在法庭上,他冷静沉着,能言善辩;在谈判中,他亲切、灵活,善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他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能够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迅速找到问题的关键,为当事人提供完备、准确、及时的法律服务。
多年来,杨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他始终站在当事人的立场,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
如果你正面临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杨志刚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你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杨志刚律师,
江苏苏韵
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沛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团选任律师,沛县政法委涉法涉诉律师团核心律师。执业证号:13203201710445566,服务地区为江苏-徐州,联系地址为江苏省沛县正阳桥北城投御园写字楼10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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