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金源律师已经在法律行业坚守了16年。16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暂一瞬,但对于郝金源律师来说,这是他用专业和热情书写法律篇章的宝贵时光。16年来,他累计办理民事、经济、执行及疑难商事案件近千起,其中大额债权债务、
执行异议、
股东损害
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等典型案件数百起,终本案件挽回损失、追加被执行人成功率位居区域前列,办案效果与客户满意度双高。如此骄人的成绩背后,是他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的支撑。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本科的法学学习为他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多年的法律实践则让他在处理各种复杂案件时游刃有余。
郝金源律师始终坚守“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执业理念。他深知,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注重降低诉讼成本,帮助当事人获得最大收益。他常说:“律师不仅要为当事人打赢
官司,更要让当事人在整个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这种理念贯穿了他执业的每一个环节,也让他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在行业贡献方面,郝金源律师是
天津市法学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他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研讨,为推动天津地区的法律服务水平提升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不仅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还致力于将
法律知识普及到社区,曾荣获“2010年度天津市法律服务进社区先进个人”荣誉。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更深入地了解郝金源律师的职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在新流明
公司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天津A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云南B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长期供货合作,B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206万元未付。经过
法院判决,B公司和其股东C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两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仍有160余万元未获清偿。
A公司发现C公司
股权变动及出资存在严重瑕疵,郝金源律师接受A公司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他发现C公司发起股东施某、郭某未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杨某、陆某构成抽逃出资,谈某某作为一人公司股东未证明财产独立。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均进行了辩解,施某、郭某、杨某、陆某辩称案涉债务主体系B公司,C公司仅为补充责任人,原告无权向C公司的原股东追责,且自身已完成出资义务,转出资金系正常经营往来,不构成抽逃出资;黄某、谈某则辩称案涉房产购置于谈某某去世后,不属于遗产,二人未继承任何财产,不应承担责任。
面对被告方的种种辩解,郝金源律师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用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反驳。他指出,根据《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杨某、陆某在出资次日即将400万元全额转至关联方D公司,且D公司随后将240万元转回杨某账户,资金流向异常,二人虽主张系正常交易,但无法提供交易合同、公司账册佐证,结合二人分别担任C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且与D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抽逃出资具有高度盖然性,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于施某、郭某未履行二期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行为,他也明确指出其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郝金源律师的观点,判决杨某、陆某、施某、郭某分别在240万元、160万元、240万元、160万元本息范围内(利息自2013年8月1日起按LPR标准计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A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各被告按责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不仅为A公司挽回了损失,也彰显了郝金源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的专业能力和坚守正义的决心。
如果你在债权债务、执行疑难、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或者需要公司法务、工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等服务,不妨联系郝金源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态度、丰富的经验和坚守正义的决心,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郝金源律师执业于天津兴朗
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天津市,联系地址是天津市静海
开发区广海道9号(华厦科技园孵化器4排1号)。相信在他的帮助下,你一定能在法律的道路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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