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定,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凡持有A1、A2、B1、B2驾驶证的,除两年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以外,每年需参加年审审验,而且只要有记分记录,哪怕只被记一分,也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B2驾驶证一个周期扣分后,需要一个周期结束后30日内去车管所参加年审学习,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就可以,一个周期没有扣分直接到期体检换证就可以,每个扣分周期交通违法扣分都不满12分,没有违章(有违章需要处理完)下一个扣分周期自动归零。
持有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就近车管所参加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扣分的,免年审。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小于12分,免费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学习后,给予审验。
不需要年审。根据公安部最新的规定,对持有大型客货车、城市公交车、牵引车、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即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证人员,在驾照每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没有扣分记录,可以不用参加本记分周期的年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等。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b2驾驶证扣分年审需要在该驾驶证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学习和审验。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相关知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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