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究刑事责任和立案是刑事诉讼不同环节,存在追究责任却不立案的情况。法律规定,无犯罪事实等六种情形不予立案。司法机关会书面通知控告人,若其不服可复议或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审查理由。

立案不等于追究刑事责任。它是刑事诉讼起始程序,需满足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立案后要经多环节,各环节若有特殊情况,案件可能撤销或不起诉,只有法院判有罪才真正追责。

立案后不一定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是司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责时启动的程序。依刑诉法,多种情形立案也可能不追责。实践中,若证据不足或符合法定情形就不追责,只有证据充分且无免责事由才追责。

立案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视情况而定。立案是刑事诉讼开端,不意味着必然追责。侦查中发现情节轻微等情形可不追责,不同阶段有相应处理;若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且无免责情形,法院会定罪量刑。

立案后不一定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是司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责时启动的程序。依刑诉法,多种情形立案也可能不追责。实践中,若证据不足或符合法定情形就不追责,只有证据充分且无免责事由才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