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能随债权转让,但是如果债权人转让全部债权或者部分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没有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不是格式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可以对保证合同自由约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然后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抵押合同不是保证合同。依据抵押合同,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可以就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合同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没有优先受偿权。
不是,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但担保合同不止包括保证合同,还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保证合同中,只有保证人承担债务,债权人不负对等给付义务,故为单务合同。保证合同中,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债务,债权人对此不提供相应的对价,故为无偿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所以质押合同不属于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是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签订的。
不是。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保证人可以也会获得一定的好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是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保证期间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明的是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