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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024.04.12 综合 2525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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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别管辖的确定: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2、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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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20.08.07 2613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张福昊律师 2019.08.14 72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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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华律师 2020.12.26 143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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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华律师 2020.12.26 205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罪法院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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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衍桥律师 2022.08.16 1422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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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伟娜律师 2019.03.01 1872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一、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五、附条件交易行为,六、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七、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八、垄断行为。

    孙政律师 2019.08.21 66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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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四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市场竞争为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多方利益。

    邓伟娜律师 2020.11.27 941人看过

汤鹏天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汤鹏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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