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子女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被遗弃的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后,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自然消除,可以不承担对生父母的赡养。关于被遗弃的子女是否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依据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确认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它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告解除。当一个孩子被遗弃之后,他们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联系也会随即消解,不再需要负有赡养生父母的法定义务。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华律网小编如果亲生父母没有抚养子女,老人晚年,子女应该赡养父母吗? 原告孟老汉是被告张女士的父亲,1949年11月29日,孟老汉与张女士的母亲离婚,张女士随母亲到三门峡定
自养子女与生身父母以及其他亲近亲属之间的法律关系会随着收养关系的正式确立而消弭无踪。至此之后,这些孩子在被抛弃的那一刻起,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律联系已然不复存在,自然也就不必再对其生父母履行扶养义务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这些被抛弃的孩子,他们并没有义务去照顾或赡养他们的亲生父母,甚至他们都不能享有继承权。虽然在法律上他们还是有父亲母亲这个身份,但事实上,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亲子关系。从法律角度看,被遗弃的孩子成年后可以不去负担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