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证机构是由国家设立的并依法行使法律规定公证职权。公证机构通常负责办理公证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事务。那么您是否了解公证处到底可以对哪些事务做出公正呢?接下来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证事项有哪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

公证员必须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实和文书以及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合法。公证人员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关于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该审查什么事项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一)按地域受理的准则即一般的公证事项实行按地域受理的原则。《公证程序规则》第14条第1款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

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况有: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等,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况:(一)无民事行为能力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遗嘱公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