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胁迫方请求撤销婚姻,一般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时效相关规定,旨在督促其及时行权,未按时行使撤销权则婚姻关系有效存续。

被胁迫结婚可撤销,胁迫指以损害另一方或其近亲属生命等方面为要挟逼其违背意愿结婚。受胁迫方应在胁迫终止或恢复自由一年内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自始无约束力,财产协议处理,无过错方有权求偿。

被胁迫结婚有权请求撤销。受胁迫方应自胁迫行为终止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胁迫”有明确界定。撤销婚姻要走法定程序,婚姻撤销后自始无效,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依法处理。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什么是胁迫。而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其亲友因受到威胁而产生恐惧,不得不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鉴于其本人并不具有结婚的真实意愿,因而法律赋予其撤销该婚姻关系的权利。构成胁迫婚姻罪。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内容。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婚姻实行的是男女自愿的原因,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结婚,那么谁有权提出撤销胁迫婚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