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农村户口继承土地分情况。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非农村户口子女不能继承,但可依“地随房走”继承地上房屋及使用宅基地至房屋灭失。承包地方面,家庭承包耕地和草地经营权一般不能继承,荒地等承包经营权在特定条件下可继承或继续承包。

非农村户口一般不能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土地相关财产权益。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成员死亡其他成员可继续,非本组织成员可能被收回土地;土地上财产权益不论户口均可继承;“四荒地”等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依法继承。关键看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

非农村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土地分情况而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但可继承地上房屋并依“地随房走”使用。家庭承包地中,户内成员全去世耕地等会被收回,林地和“四荒地”在承包期有不同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非农村户口不能继承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其基于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取得。但可继承土地收益,能依法继承土地上房屋并在房屋存续期按房地一体原则使用宅基地。

非农村户口子女继承父母土地分情况而定。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可因继承房屋获其宅基地使用权至房屋倒塌,期间可维护不可重建。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承包按户情况处理,“四荒地”承包权可继承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