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如果孕期或哺乳期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与公司协商。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六十三条只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的规定:自婴儿出生起到未满1周岁婴儿这一时期为哺乳期。哺乳期中,女职工可以享受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而且,女职工在哺乳期中,用人单位不得以经济性裁员和无过失性辞退女职工。
哺乳期降薪降职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1、没有明确规定,但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2、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3、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
1、哺乳期喂奶时间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动法对孕妇请假没有规定。关于孕期的相关规定有: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