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哺乳期间进行离婚诉讼时,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都无需过于在意争取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然而,若情况属于男方,应当尽全力搜集各类能有效证明自身具备更为优越的教育和成长环境的证据,同时也要收集女方无法胜任抚养职责的相关证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哺乳期离婚争夺抚养权可从五方面着手: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强调抚养意愿与陪伴时间,指出对方不利因素,争取孩子祖辈支持,尊重有表达能力孩子的意愿。但通常哺乳期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具体由法院判定。

在哺乳期的时候孩子给女方的可能性时非常高的,一般而言男方想在这个期间去争取还是很困难的,不过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只要具备一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哺乳期前后争抚养权情况不同。哺乳期内(两周岁以下)一般倾向母亲,但若母亲有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父亲更易争取。两周岁后需证明自身抚养条件优,如经济、环境等。孩子八周岁以上,法院会尊重其意愿。

哺乳期女方争抚养权有法律优势,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因孩子对母亲依赖且母亲照顾更有优势。但母亲有不利孩子成长情形,男方可争取。双方协议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法院也支持。最终以孩子利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