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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什么法律责任

2021.09.17 劳动纠纷 2241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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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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