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都有哪些情况

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都有哪些情况

2021.10.17 婚姻家庭 105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是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哪些情况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

    周俊律师 2019.08.17 111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有:(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四)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2018.11.14 1156人看过
  • 民法典哪些情况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

    顾斌律师 2020.12.02 973人看过
  • 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有什么

    以下情形不允许通过民政局离婚: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4.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5.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赵彪律师 2023.10.16 89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哪些情况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

    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

    吴鸥翔律师 2020.11.18 1052人看过
  •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有哪些情况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这些:(1)仅一方要求离婚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顾斌律师 2022.06.30 170人看过
  •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这些:仅一方要求离婚的。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赵彪律师 2022.03.21 687人看过
  • 哪些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顾斌律师 2022.04.01 155人看过
  • 商标公告期被异议能不能通过的

    按实际情况,商标进入公告期被异议,商标不一定会被驳回,按相关法律规定,经商标局调查核实,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邓伟娜律师 2022.08.30 142人看过

傅玲玲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傅玲玲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939

    精选解答
  • 2816662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