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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1.10.17 合同纠纷 100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首先,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其次,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以及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以及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及财产清单;遗赠抚养协议书。同时,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第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第三、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法律依据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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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哪些问题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赵彪律师 2019.07.29 1206人看过
  •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要注意什么

    1.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王鹤然律师 2019.08.09 138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什么

      (一)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三)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四)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

    屈龙律师 2022.05.06 0人看过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丁嫣律师婚姻家事团 2018.11.23 1237人看过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李键键律师 2018.11.13 1010人看过
  • 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注意时效。有的国家对继承的时效规定较短,有的国家认证时间很长。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

    顾斌律师 2019.01.12 1116人看过
  • 遗赠抚养协议需要办理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指机关根据遗赠人和扶养人的共同申请,对其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遗赠人和扶养人必须同时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刘辉律师 2022.05.17 0人看过
  • 如何公证遗赠抚养协议

    向有关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准备好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公证机构予以办理,按照国家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潘卫国律师 2019.08.22 1258人看过
  • 遗嘱公证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

    顾斌律师 2018.11.19 502人看过

申莉娜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申莉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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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双方当事人前往公证处申请公证;向公证机构出具身份证、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赠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公证机构审核材料之后予以公证。关于如何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你好,请问一下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必须到公证处吗
    不是必须公证,只是公证后效力更强,也可以找律师做见证
  • 遗赠抚养协议与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表明,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出卖、交换、赠与等。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中途翻悔的法律后果。   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翻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①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②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法定继承人的实际遗产继承权有影响)。   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请问办理遗赠公证处怎么收费
    你好,这个要具体咨询公证处
  • 遗赠抚养协议没有公证,遗赠人现在已死亡,房屋可以过户吗
    需要去法院确权
  • 问一下办理公证遗赠,遗赠人不能手写遗赠书了,还有别的办法吗?
    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准备材料: 财产凭证(如涉及房产,指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如公证人员认为老人民事行为能力存在缺陷,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专业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办理时长:如果材料齐全,公证处会很快安排公证员办理,办理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1-2个小时就可以完成。 二、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遗嘱人亲笔签名。 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三、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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